2014年户县稽查局“四度”提升稽查工作质量。
 
  一是稽查选案有“准度”。充分借助征管信息系统收集到的基础数据,结合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征管漏洞,对纳税人有关的经济、税收指标进行纵向和横向分析,查找疑点问题并实地调查,改变过去将案头资料作为选案*10依据的做法,变静态选案为动态选案,进一步提高选案的准确性。
 
  二是检查实施有“精度”。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分析检查对象特征及纳税情况,制定检查方案,确定必查内容。采取帐簿检查和外部调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多角度、多侧面逐一核实、取证,确保案件查细、查深、查透。
 
  三是审理环节有“深度”。重点审查定性证据的真实性、运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以及稽查程序的合法性,做到裁量适当,尺度均衡。
 
  四是稽查执行有“力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的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银行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形成严密的协税护税体系,确保税务稽查执行落到实处。
 
  小编名言:大言不惭的人总是行动最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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