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局,安排部署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为切实做好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相关工作,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局的通知要求,5月14日,市局召开了电信业“营改增”专题工作会议,市财政局税政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市电信业纳税人信息交接、税源清查以及对试点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法规政策辅导等工作。会上,流转税处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辅导了电信业“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及相关政策。
 
  市局总会计师刘广生针对“营改增”试点总体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掌握“营改增”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三要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四要准确统计、按时移交;五要加强征管、严格考核。从而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无论是谁,有时可以使别人信服的未必能使自己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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