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三个运用提升案件检查质量。
 
  稽查局不断探索总结方式手段,运用信誉等级制度、信息收集和共享网络系统、对比分析方法实施评估选案、甄别选案、审查选案,有效提高了案件稽查检查质量。
 
  一是运用各类信誉等级制度实施评估选案。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通过社会职能部门了解掌握其信用程度,并通过税务部门的检查,对纳税信誉进行综合评价,增强了确定稽查对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运用信息收集和信息共享网络系统实施甄别选案。利用收集整理基础资料,通过税源监控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化及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方面的信息;查看申报资料、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用、存等资料,针对企业具体情况测算分析,对税源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确定被查对象,增强了针对性、有效性,减少了盲目性。
 
  三是运用对比分析方法实施审查选案。全面了解各经济变量间的互动关系,比对本年各月或各季重要指标的波动情况,分析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查明异常现象和波动原因,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现象,采取内查外调相结合办法,合理确定稽查对象,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小编的名言积累:知识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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