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四个明确展开教育培训机构税收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扎实规范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6月3日上午,稽查局局长何伟一行9人赴雁塔区局安排部署2014年教育培训机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检查对象。确定雁塔区局所辖范围内从事教育的学校和培训机构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取得的各类应税收入,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代扣代缴的各项税收及其应纳税的其他经营收入。
 
  三是明确检查阶段。检查从6月3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共分为摸底调查、自查自纠、检查整治、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同时将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进行了具体划分,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是明确相关规定。根据有关政策明确了兼有应税教育劳务收入和非应税教育劳务收入如何缴税、享受营业税减免的教育培训收入和不享受营业税减免的教育培训收入有哪些、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是否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7项规定。
 
  小编赠送童年论:把道路指给儿童们——人类整个伟大事业的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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