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引导建筑企业规范内部管理。通过规范收入成本核算,规范合同等基础资料登记、保管、归档、备查,规范人工费用管理,规范企业资产管理,规范总分机构和跨地区工程作业管理,规范发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建筑企业涉税风险。
 
  二是强化建筑企业日常管理机制。针对建筑行业在成本、利润核算管理上难以形成比较规范的管理模式的特点,建立税源管理部门实时监控、定期巡查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涉税情况,对于不能如实报送涉税信息、不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的企业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发票监控等手段进行控管,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是建立严格的《外经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简称《外经证》)的开具条件和申请资料。设立《外经证》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每一份《外经证》的开具、缴销、发票开具、税款入库等全过程。《外经证》到期及时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和未完工工程的续开手续,以便及时掌握外地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预收款及纳税情况。对于通知后逾期仍未缴销《外经证》的纳税人停止开具新的《外经证》、停止发票供应和代开发票服务,同时移交监控分析科依法实施纳税评估或日常税务检查。
 
  四是加强建筑企业发票使用管理。不定期开展发票的清理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不开票或以收据顶发票的现象,严肃查处使用外地发票、不符合预算级次的发票和不合法发票,避免挖税、引税、扰乱税收预算级次的行为发生,从而使发票和税收票证使用进一步规范,真正达到了“以票控税”的目的。
 
  高顿名言:要成就大事业就要趁青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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