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部署,立足本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扶残助残公益活动,打通服务弱势群体“最后一公里”,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近日,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残联等五部委联合授予“全国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强化宣传,简化程序,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一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引导。将涉及残疾人就业的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印发《税收优惠指南》,在《青州通讯》开辟“地税之窗”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结合税法培训讲座、局长服务日活动、税企座谈会、税收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市广播电视台、《民生在线》、12366咨询电话、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以及采取上门辅导等方式,扎实开展“送税法、送政策”服务活动,对全市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进行点对点政策辅导,帮助了解税收政策内容,累计发放宣传手册30000余份,接受残疾人咨询1200余次,保证优惠政策宣传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简化税收优惠备案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税收减免权限和工作流程,从资料受理、审核以及审批、执行等方面严格把关,简化工作流程。对安置残疾人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仅要求提供1份支撑材料并一次性提交减免税申请,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一律即时办结;对提供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资料,并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三是加强实地调研与政策落实。在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事项后,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实地调查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2013年度,先后为11户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工资加计扣除558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近14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2.2万元,为36名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18.4万元。
  二、加强领导,规范运作,扎实开展残保金代征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确保代征工作组织到位。专门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残保金代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严格的工作指标和要求,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同时,细化目标责任,明确残保金征收范围、标准和办法,建立代征工作责任制、定期调度制和部门协作制,切实把责任细化到人,指标落实到位,采取定人、定绩、定责的考核办法,确保残保金足额征收。近五年来,累计代征残保金3587万元。
  二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代征工作日常管理到位。明确代收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市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确定为残保金缴纳单位。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残保金的管理主体,进一步明确残联和地税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程序。同时,进一步完善核定环节、代征环节以及管理环节的各项工作流程,加强巡查,完善征管,不定期检查企业残疾人到岗情况,专门建立了残保金代征信息台帐,对重点缴费企业实行“一户一册”管理办法,确保残保金按期足额代征到位。
  三是密切配合,部门联动,确保代征工作合力控管到位。主动加强与财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不断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及时研究残保金代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残疾人就业情况,切实加强对残疾证等证件的管理与审核,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机制,因势利导,深入开展扶残助残公益活动通过在全局上下大力弘扬社会主人人道主义优良传统,广泛开展“助训”、“助困”、“助学”等扶残助残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一是创新探索“订单式培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创新残疾人培训方式,与残联联合创新探索“订单式培训”残疾人就业工作新模式,以“双向需求”为依托,以“定向培训、定点就业”为支撑,实现了残疾人“就近择业、方便创业”的就业梦想,积极努力为残疾人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多形式、多渠道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个体经营。五年来共帮助260多名残疾人走上了就业岗位。
  二是开展结对帮扶。2011—2013年连续三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60名。利用“*9书记”帮村工作契机,定期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结对帮扶残疾人家庭6个。开展“爱心帮助困难学生”活动,与28名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结成帮扶对子,累计捐款达18万余元,帮助完成学业。
  三是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就学、就医的实际困难。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活动。从2010年“全国助残日”开始,动员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慈善一日捐”等形式,累计捐款近10万元。五年来受益残疾人达到370人,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
  小编人生总结:过错是暂时的遗憾,而错过则是永远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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