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地税局,加强土地权属变更环节的税收管理。
 
  2014年以来,乳山市地税局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发挥综合治税体制的作用,加大与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换力度,做好土地权属变更环节的税收管理。
 
  一是加强土地出让环节税收管理,落实“先税后证”。利用国家审计署对国土资源局开展审计的契机,积极与国土部门合作,获取宗地出让信息,坚持“先税后证”制度。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纳税人持土地成交确认书、勘界图等资料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后,持地税部门的完税证明办理土地权属变更。在核实过程中,关注纳税人相关税种的申报情况,调查是否存在有税未申报、欠税未清缴的现象。目前,已办理90宗土地出让手续,完善宗地信息117条,征缴契税4000余万元,补缴土地税28万元,清缴欠税300余万元。
 
  二市加强土地转让环节税收管理,强化“信息管税”。协调国土部门获取每宗土地的权属人名称、土地使用性质等宗地信息,建立“土地信息管理台帐”。强化土地信息变更的后续管理,办理土地转让环节手续时,在充分做到“先税后证”的基础上,将信息反馈到基层征收单位,及时对财产登记中的土地信息进行变更、补录,确保数据完善、准确,力求应税土地全部纳入控管。目前,办理24宗土地转让手续,征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款1100万元,协助清理欠税32万元。
 
  三是加强宗地税收动态管理,落实“以地控税”。以国土部门土地信息为基础,从开发区及乡镇党委取得土地出让、出租信息以及市大项目办的招商信息,与征管信息相比对,掌握土地权属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的变化、面积的增减等情况,及时更新“土地信息管理台帐”,准确调整纳税人的应税面积。同时,进一步做好土地税收的延伸管理,抓住地籍管理与重大建设项目、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和耕、契两税管理的关联性,做到相互联动、相互促进。
 
  人生精彩语录:切勿轻信漂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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