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地税局,四项措施防范税收执法及廉政风险。
 
  一是认真查摆执法和廉政风险,明确“风险位置”。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活动,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个人找、群众帮、领导审、集体定等方法,查找可能或者容易引发执法和廉政风险的重点环节以及表现形式,逐一确定风险点。根据排查情况,把风险点进行梳理分类,依据风险点的数量、权力运行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几率等因素,分等级评定,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风险教育、督查督导、管理考核、预警处置、责任追究等防控措施。
 
  二是扎实开展风险提醒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建立执法和廉政风险教育提醒机制,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提示,告知注意事项、环节、避免出现失职和违纪现象,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开展“学法纪、转作风、提素质、防风险”主题教育活动、参观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提醒教育,形成长效机制,真正使廉政教育渗透到党员组织生活、履行工作职责、日常执法管理、“两权”运行之中。结合近几年税务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教育干部牢记职业道德和廉政法规,珍爱岗位,算清政治、经济、家庭、名誉、自由“五笔账”,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减少“风险隐患”。把日常监督查检查作为落实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明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方案,切实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成立内部风险防范监督检查小组,制定《滨州市地税局内部风险防范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税收工作规程》和《内控机制风险和防范手册》为依据,以基层局为重点,以纠正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为目标,突出对执法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涉税风险的集中监督检查。目前,通过检查已指正执法过错8类21项,制发内部风险防范检查建议书21份,对检查出的所有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大“风险成本”。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对发生执法过错行为,分清性质,加大责任考核和追究,使税收执法的全过程风清气正、规范有序。
 
  人生精彩语录:信任一切与不信任任何人,同样是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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