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地税局,严把“三个关口”提高重点项目管理质效。
 
  威海市地税局通过严把登记、拨款和验收“三关”,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目前,全市704项重点项目累计入库税款32.61亿元。
 
  一是严把“登记关”。在从发改委取得重点项目信息后,以项目登记为管理入口,凡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不予办理开工手续,确保项目纳入控管。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开工申请之前,必须先到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项目登记及其他涉税事宜,主管地税机关建立征管档案,将重点项目纳入控管,签订《委托代征地方税收协议》、发放《委托代征地方税收证书》。投资建设单位必须持上述资料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手续,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从源头上将重大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税收控管。
 
  二是严把“拨款关”。在拨付工程款环节全面实施委托代征,实行税款源头控管。重点项目开工后,主管地税机关对投资建设单位落实代征代缴制度实行严格监督,要求投资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预、决算报告及与各施工单位、设备购进单位等签订的合同,在工程款拨付环节代征税款,彻底杜绝重点项目各涉税环节的税款流失。
 
  三是严把“验收关”。对未结清税款的项目不予办理验收手续,确保税款足额入库。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综合验收手续前,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由主管税务机关对该项目委托代征税款进行完税检查。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重点项目完税证明”,同时,在其《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上加盖公章并由相关经办人签字,有关部门凭上述资料为投资建设单位办理综合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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