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南通通州的某建筑公司陈会计来到栖霞地税局的办税服务厅,要求办理南京万科某建筑工程项目的报验登记,以便到委托代征单位建管处开具建安发票,惊喜的发现建安开票流程已然“瘦身”。税务工作人员介绍:为落实减负纳税人的服务宗旨,优化办税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从今年11月1日起,江苏省全省范围来宁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开具建安发票,可以直接到各建筑业委托代征单位办理报验登记,同时办理开具发票手续,不再需要到工程项目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这一规定改变以往报验登记与发票开具分设两地的方式,满足了纳税人一次性办税的需求。
 
  于此同时,省内外地来宁企业办理报验登记的前置程序——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这一流程也得到了简化。从10月1日起,对在江苏省范围内临时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可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项目合同协议等资料直接申请办理报验登记流程,不再需要另外开具和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以前开具建安发票要开外经证,还得办理报验登记和开票跑两个地方,现在办税的流程简单多了,资料也少了,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陈会计非常满意地向税务工作人员表达了她的喜悦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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