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让大家详情关注乌鲁木齐地税动态:
 
  日前,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王建义总经济师带领乌鲁木齐市征管处、乌鲁木齐市税政一处、沙依巴克区地税局及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新市区地税局及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就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项目涉及沙依巴克区和新市区纳税地点争议进行了裁定。依据《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税收纳税地点的通告》(2013年第2号通告)规定,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划分税收管辖权。
 
  高顿网校小编末尾寄语:十年前你是谁,一年前你是谁,甚至昨天你是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你是谁,以及明天你将成为谁。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