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我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馈的部分基层单位和人员对纳税人发票领用和开具情况核查有所放松的情况,导致纳税人不按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的现象,省地税局及时作出反应,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合作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有效发挥以票控税作用。关于上述内容,需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发票知识宣传,认真做好纳税人发票领购、保管和开具情况的核查工作,坚持常抓不懈,责任到人,做到优质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严厉查处发票使用违规、违法现象,有效发挥以票控税作用。
 
  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基层税务局发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加强对纳税人领用、保管和开具发票的管理。同时,重点核查医疗、餐饮、娱乐、停车、洗车、打字复印等服务行业的发票领用和开具情况,尤其是营业税起征点以下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坚决打击不提供发票、以收据代替发票或者提供假发票的现象。
 
  三是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地税部门要与国税、公安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席机制,共同开展打击制售、贩卖、使用假发票的活动,有效维护发票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开展交叉检查。各市、州地税局要将发票管理工作与征管质量交叉检查工作相结合,对地税系统内部的发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规范。建立健全发票领用存台账、完善发票保管制度,规范发票管理流程,切实提升发票管理质量。省局对所有涉及发票的投诉将逐一核查,对由于基层征管单位或人员工作不尽责、管理不到位所造成投诉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各市(州)园区局征管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