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存量房交易来说,是否一律按评估值征税?
      其实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例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来看,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只有当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系统产生的申报价格评估值且纳税人未能举证正当理由的,才能由税务人员以评估值为参考确定计税依据。这就是为什么不能一律按评估值征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