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除化解。重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作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排调相结合方式,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7次,排查矛盾纠纷871件,成功调解827件,调处率达95%。二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开展社会治安整治、打击盗窃“三车”、“打拐”等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3起,打击处理刑事违法犯罪成员104人,摧毁犯罪团伙15个,抓获上网逃犯13名;破获贩毒案件2起,共缴获毒品808.6克;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起,抓获刑事犯罪成员20余人。三是进一步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突出“以房管人”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础信息采集作为了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入一户,登记一户,了解一户,掌握一户,见一人,登记一人,了解一人。截至目前,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已达4492套、流动人口9457人,全部录入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