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葫芦岛市宜居乡村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生活质量,市县两级财政共投资1270多万元,对该市三个区所辖未安装路灯的行政村实施亮化工程,共安装路灯5081盏。乡村亮化工程是市政府为百姓所做的十件实事之一。该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各部门,以最快时间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有23家,于8月29日开标,项目竞争十分激烈,经过专家的认真评审,最终价格低、质量好的供应商中标,共结余财政资金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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