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将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上级专款、资产收益等全口径纳入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积极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细化财务开支标准和要求,强化动态监督,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规范预算追加程序,控制预决算差距,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效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效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发展。
  二是强化投融资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财政持续支持融资平台、投资项目配置土地、融资项目储备、投融资平台多元化经营、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等机制,实现投融资平台“融、用、管、还”一体化发展。
  三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善评审工作机制,改进评审工作流程,加强业务沟通协调,提高评审效率与效果,着力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实施部门预算项目评审试点,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算评审、标底评审、变更评审、专项核查上来。拓宽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覆盖,保证财政性资金及国有资本安全、规范、节约、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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