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为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2014年9月22日,重庆市财政局举办“新《预算法》解读”专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封毅、唐峰、尹子辉、胡小庆与全局干部职工150余人参加学习。
  封毅局长指出,预算法是财政工作的根本法,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基础依据。在新预算法出台不满一个月的情况下,组织专题学习是及时而又必要的。希望全局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做知法懂法的财政人;在财政工作中融会贯通,不断探索实践,把新预算法的要求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贯彻到具体操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在近2小时的学习中,预算处、政府债务管理处等相关处室立足新预算法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就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完善转移支付、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等修改的重点进行了全面解读;结合财政关注实际,对新预算法在强化监督、改进管理、管控债务等方面对财政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作了针对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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