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新政策发布以后,淮安市财政局迅速组织人员联合税务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方案,全力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工作。
  1、多渠道宣传辅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内外网站、12366热线、手机短信、微信、办税大厅公告、QQ群、下户辅导、纳税人学校和财政宣传月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在最短时间内,*5范围让纳税人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享受优惠。
  2、宽领域规范征收。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规定进行征收方式鉴定,规范程序,注重流程控制,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确保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3、分层次汇报调研。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此项优惠政策,指导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的季度预缴申报工作。市、县(区)局局领导带队开展落实调研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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