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苏财基层[2012]30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规范化财政所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苏财基层[2014]7号)等文件精神,淮安市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经过各乡镇自评、县级财政初审,在各县区推荐37个乡镇财政所基础上,经市级财政复审,向省厅推荐淮阴区棉花庄镇财政所、淮安区宋集乡财政所、涟水县大东镇财政所等共23个财政所申报2014年省级“规范化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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