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7日记者获悉,甘肃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意见》鼓励金融机构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制型融资、结算、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年审制”管理,进一步简化审贷续贷手续。积极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扩大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规模。同时,鼓励市州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