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2014年合肥市财政局试行对教育专项资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经费(教师计算机配备奖补资金)”开展竞争性分配。6月该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规范管理。制定了《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经费(教师计算机配备奖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暂行办法》,对分配原则、程序、监督管理等做了明确的规定,确保竞争性分配有章可循、规范推行。
  二是突出公平,引入竞争。将竞争机制引入到财政资金分配环节,以绩效目标及可量化指标为依据,坚持“总量控制、客观因素分配与竞争性分配结合、绩效优先”的原则。
  三是创新方式,以竞争促绩效。采取绩效目标因素法计算方式,由市教育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县区绩效目标完成因素、投入与努力因素、管理因素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分配资金。
  通过推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建立考评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机配备工作积极性,于2015年达到师机比1:1,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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