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合肥市财政逐年加大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补助力度,促使我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一是落实补助资金。纳入民生工程的危桥改造项目,除中央、省安排的补助资金外,不足资金由市、县(市)按各50%承担。2011-2014年,市级财政分别安排资金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和1400万元,补助力度逐年加大。
  二是规范建设程序。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基础上,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联合制定了《合肥市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合肥市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等,从项目申报和立项、项目管理和验收以及项目考核、资金拨付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规范工程各项建设程序和资金管理。
  三是完善后续管理。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研究制定《合肥市民生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后期养护管理办法》,明确将改造后的农村公路桥梁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执行有关法律政策,筹集管理养护资金,督促县级管养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桥梁日常管养工作。
  2011年以来,我市累计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156座,计划总投资1.81亿元。截至目前,2011~2013年的115座桥梁全部建成,2014年计划实施的41座桥梁已全部开工。据初步摸排,我市还有75座农村公路危桥须加固改造。市财政将继续秉持“统筹城乡、交通先行”理念,保障市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努力将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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