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近年来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日前,合肥市财政局等9家市直部门和27家县(市)区单位被市政府授予“合肥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自2012年9月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展开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凝聚创建合力。围绕示范单位的各项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将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有效融入到各项业务之中,着力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透明理财,保障和促进了财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局财政预算管理更趋规范,公共财政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理财作用愈加凸显,财政决策科学化程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财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更加健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整个财政工作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得到显著提升。
  推进依法行政、落实依法理财是财政部门的永恒主题,我局将以此次荣获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为新起点,进一步拉高标杆,加大力度,在建设法治财政的道路上继续开拓进取,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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