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本着“强化内控、硬化预算、优化配置、提质增效、推进改革”的目标,在总结近年来预算管理改革和实践操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合肥市市直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实施办法》。
  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对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等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市级执收执罚单位的支出安排实行收支脱钩。
  二是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年度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应向市政府提出预算追加申请,市财政一般不办理预算追加。实行预算执行会商、约谈和三级催办制度,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国库支付全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执行,不得自行调整。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控制现金提取。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限定政府采购申报时间。
  三是严控结转结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算执行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2012年以前形成的结余资金逐步编入单位部门预算予以消化。
  四是完善绩效评价,优化资金配置。每年重点选择部分项目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高质量绩效评价报告。
  五是落实监督检查,健全管理机制。每年安排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着重发现问题,健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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