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基层财政处在局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布置乡镇财政督导检查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财政局主管领导及基层财政科长。会上宣读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乡镇财政有关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对乡镇财政能力建设资金专项核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普查工作,省市财政部门将采取座谈会、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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