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整体税负由5.21%下降到2.41%。其中:交通运输业税负由4.8%下降到2.25%,部分现代服务业税负由5.1%下降到3.06%。试点纳税人因税负下降减税达到1.12亿元;与“营改增”试点行业相关的下游一般纳税人,因购进服务增加抵扣实现减税2.15亿元,改革的红利被初步释放。
一是“营改增”政策不仅对柳州市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在产业优化和结构调整方面也起到关键性作用。“营改增”以后,该市不少企业开始主动从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优化调整运营模式,加强税收筹划,企业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同时外购材料,设备和服务所发生的进项税允许抵扣,从而促进了工业企业加快技术创新,设备更新,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普遍增强。
二是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营改增”使得该市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深度融合。区域合作不断加强。在不影响企业税负的前提下,促使企业主动将生产性服务业外包,或者将科研、物流等服务部门从企业分离出来,促进了主业做强,副业做大,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辐射水平。
三是作为此次改革的受益方,信息技术、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鉴证服务等新兴产业随着“营改增”改革的助推,发展水平明显快于其他行业。在该市的新增企业中,文化创新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比例分列前三位,分别为31.76%,19.78%和1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