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柳州市非税收入征收模式是“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柳州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已于2012年9月全面完成,柳州市本级、县区级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执收单位、执收项目均已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在收费系统的源头上杜绝了不合理不合法收费的收取。
二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相关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在2014年以前,柳州市已出台有《柳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内部规程》、《柳州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审内部操作规程》(暂行)、《柳州市非税收入稽查办法》等内部制度,同时制定了《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流程》、《财政票据领核销流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业务流程》等相关工作流程,柳州市非税收入征管的具体政策规定趋于完善。
三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以票控收作用,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依托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以票控收。严格把关《收费许可证》,做好以票控收。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每年柳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三家单位联合组成“柳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办公室”进行年审。2014年4月1日-5月31日期间,年审办对柳州市360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了综合年审工作,审核内容涉及《收费许可证》的审查、收费合法性、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费票据的申领使用等方面。
四是加强非税稽查,维护财政纪律严肃性。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稽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有乱收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深入检查。2013年5-11月,柳州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开展的柳州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专项检查中,以市非税局人员为主,组成三个检查组,重点对市住建委、园林、国土和人防、文化、教育、体育、农口等部门42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次与被检查单位沟通提高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加强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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