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3-2015)实施方案》民福字[2013]184号文件精神,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高龄老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津贴标准由市、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确定。经核实,2013年全县高龄低保老人共计4449人,其中农业性质4354人,需补发资金428000元;非农性质95人,需补发放资金13550元;2014年全县高龄低保老人共计4692人,其中农业性质4585人,需发放资金2646350元;非农性质有107人,需发放资金61950元。四项共计3149850元。津贴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将于近期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建立低保高龄津贴制度,是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民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方略。高龄低保津贴的顺利发放将为我县低保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山路曲折盘旋,但毕竟朝着顶峰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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