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四项举措完善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
  一是细化分类扶持对象。细化对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对象的类型划分,集中帮扶来县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者以技术和资金入股等形式与县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和资金入股等形式与当地企业或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利益共同体的科技特派员等,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灵活选择扶持方式。主要采用分期补助方式,并依据企业情况,辅以投资保障、风险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实施。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引导资金实行申报材料常年受理,集中处理、分批立项的制度。凡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需向科技部门先期提交项目申报书,科技部门根据申请情况,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并会同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将补助(贴息)资金拨付给申报单位。
  四是全面加强资金监管。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科技部门在次年初递交的上年度补助(贴息)资金拨付凭证,补足资金差额,申报单位严格执行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规章制度,设立引导资金专用账户,实施单独核算,财政、审计、科技等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并严格落实追责机制,进一步规范引导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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