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指标保”等错保、骗保、漏保问题,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让群众满意。
此次专项清理行动从6月20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历时百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市现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在所在自然村、村民组和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涉及当年低保标准、低保家庭收入情况、困难原因、保障金额、保障类别等,以便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在“阳光低保”专项清理行动推进过程中,县区民政局将逐个乡镇(街道)进行指导,做到对自然村的公示检查验收率不低于30%;乡镇(街道)政府做到对自然村、社区的公示检查验收率100%。
目前,公示任务已全部完成,清理行动即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将对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本次“阳光低保”专项清理行动,涉及全市近17万低保户,31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