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出台一事一议补“硬政策”规范单项民生工程管理工作

  一事一议奖补,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简化说法。近日,宿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以市级为单位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硬政策”,进一步明确政策、规范操作、强化监督,以确保此项民生工程真正做到公开公正,惠民、利民。一是强化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和完善由综改、财政部门牵头,农业、交通、水利、住建、审计等部门配合,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中的同一类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县级统一组织集中打捆,参加县级组织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如道路、路灯、林木等项目。单个项目资金数额3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特惠制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三是实行项目审计制度。所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进行项目审计。各县(区)综改办依据项目所附审计报告办理奖补资金拨付手续。四是严格特惠制项目申报、备案制度。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城乡规划和美好乡村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项目中长期和年度规划,按照实施项目行政村不低于30%的要求,争取三年完成一轮行政村项目全覆盖。五是建立和完善相关办法。各县(区)应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应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