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全面深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
 
        全面深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需要做到:
  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执行。严格目标考核,按月分解下达区县收入目标,明确落实责任,确保收入、进度、增幅同步实现。强化收入征缴,加强税源管控,有重点有针对开展企业纳税评估,深挖非税收入增长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建立财源建设长效机制,巩固主体税源,培育新兴财源,探索招商引资项目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分析。
  二是多措并举抓支出执行。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均衡一般性支出,中期评估前原则上不追加预算,及时分配下达专项资金,细化基建项目预算安排,动态优化项目,促进项目落地、尽快实施。加强支出执行考核,支出进度纳入市对县财政综合绩效管理考核,强化中期评估、支出绩效评价、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大力度抓资金管理。定期清理财政暂付款和暂存款,2014年财政暂付款在上年基础上压缩30%以上,财政暂存款(含财政应返还额度)每年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国库资金,一律不得动用国库资金垫付和外借安排基建投资、招商引资和生产建设等项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举债审批,坚决制止政府违规举债担保,确保每个融资项目有还款来源、偿债主体、偿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