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清理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统一整合为市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平台、重点扶持的主导产业倾斜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关于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市参照省的做法,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其意义在于有效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投向,把有限的资金集中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当前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深入分析解读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记者近日对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军洲进行了访谈。
规范管理 集中财力
记者:为什么要进行专项资金清理整合?
江军洲:长期以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分配不合理、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效益不明显、期限不明确等问题,既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制约了政府统筹调控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也影响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通过优化、整合,进一步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优化结构 突出重点
记者:请谈谈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的范围。资金总额是多少?
江军洲: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资金性质的清理整合,具体范围包括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涉及二次分配的13类专项资金,分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建设教育现代化专项资金、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工业主导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市政府为民惠民实事专项资金、科技经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市产业发展20强镇扶持资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共涉及83个项目,资金总额2.31亿元。
撤销调整 保留整合
记者:如何实施清理整合?
江军洲:主要分撤销、调整、保留三种类型进行清理整合,对已到期、没有明确的设立依据、任务已经完成或不存在的专项资金,撤销不再安排;对使用方向不清晰,预算执行率低、连年结余,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经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责成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对设立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审批依据合法合理,具有明确使用方向和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继续保留。本次清理整合共撤销资金36项、调整资金26项、保留资金21项,并统一整合为市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
创新方式 支持发展
记者:本次清理共撤销了36项专项资金,这是否意味着市政府不再对相关领域进行扶持?
江军洲: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是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将同一领域或同一项目但不同部门的专项资金捆绑在一起,整合使用,用于同一领域、同一项目建设上;或者将部分预算已安排但因故不能立即实施的专项资金捆绑在当前急需但又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上,通过这种“以空间换时间”的方式,实现专项资金有效整合,由市委、市政府根据每年的发展计划决定整合资金的投向,更有针对性地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这并不意味着市政府不再对相关领域进行扶持。
化零为整 杠杆效应
记者:清理整合后的资金如何安排使用?
江军洲:清理整合后的资金,将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财政直接补助等多种方式,由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和重大发展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及其他专项任务,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我市“两区[*{c}*]两化”战略的实施,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城市提供财力保障。
建章立制 全程监管
记者:清理整合后如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江军洲:为巩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成果,市财政部门将参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肇庆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严格专项资金设立、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全过程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