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民营经济各项指标实现“双过半”

  2014年上半年,我市民营经济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为全年发展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595.9亿元,同比增长12.7%,完成年计划的53.7%;营业收入完成3289.3亿元,同比增长14.9%,完成年计划的50.3%;出口交货值128.8亿元,同比增长10.7%,完成年计划的54.2%;利润总额101亿元,同比增长11.2%,完成年计划的60.2%;上交税金32.5亿元,同比增长17.3%,完成年计划的46.7%;固定资产投资246.3亿元,同比增长13%,完成年计划的58.4%。
  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位次相对稳定。其中,经济增加值总量居第6位,增幅居第7位;营业收入总量居第4位,增幅居第3位;出口交货值总量居第2位,增幅居第7位;上交税金增幅居第1位;利润总额增幅居第6位;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居第5位。
  上半年,我市民营经济运行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继续保持稳定的发展速度;二是经济运行质量较高,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三是外向型经济发展态势较好。出口产品交货值完成128.8亿元,总量在全省排第二,比上年前移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