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已然成为民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萝岗区多措并举强化管控:
一是严格执行“三公”费用只减不增等厉行节约系列规定。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印发2014年本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本。目前,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已主动通过区财政局及区政府信息网对外公布,全区“三公”经费较2013年预算下降超三成,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力度。
四是强化财政监管和绩效管理工作。新制定《特约财政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将聘请特约财政监督员,强化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今年首次开展对整个部门的绩效评价,其中包括对部门“三公”经费情况的绩效评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