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1.11亿元提高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

  为鼓励老师到山区和边远地区从教,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学质量,近日,省印发文件明确,从2014年起,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提高至人均700元/月。根据省*7精神,近日我市共下达资金1.11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0.96亿元,市财政补助0.15亿元。据统计,全市共17100名教师可以享受该政策,其中:初中教师7128名,小学教师9972名。
  为保障省的政策顺利实施,省、市资金已足额配套落实,市财政并督促县级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该项资金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加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