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能源企业
(二)国有粮食企业
(三)保障性住房项目
(四)行政事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1.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被检查单位适用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对能源行业要重点检查其成本盈利水平、职工薪酬分配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对粮食行业要重点检查其执行有关粮食收购和储备政策等情况;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要重点检查其成本核算、土地取得、资金链条、分配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完成等情况。
3.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4.执行财税政策情况。
5.是否有设立“小金库”情况。
6.涉税事项办理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8. 其他相关情况。
四、检查名单
(一)能源企业名单:
米易湾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粮食企业名单:
攀枝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障性住房项目
攀枝花市公交总公司(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四)行政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攀枝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刘辅华
联系电话:(0812)3355353(传真)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号
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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