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6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2〕80号)要求,攀枝花市财政局决定对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能源企业
  (二)国有粮食企业
  (三)保障性住房项目
  (四)行政事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1.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被检查单位适用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对能源行业要重点检查其成本盈利水平、职工薪酬分配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对粮食行业要重点检查其执行有关粮食收购和储备政策等情况;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要重点检查其成本核算、土地取得、资金链条、分配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完成等情况。
  3.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4.执行财税政策情况。
  5.是否有设立“小金库”情况。
  6.涉税事项办理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8. 其他相关情况。
  四、检查名单
  (一)能源企业名单:
  米易湾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粮食企业名单:
  攀枝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障性住房项目
  攀枝花市公交总公司(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四)行政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攀枝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刘辅华
  联系电话:(0812)3355353(传真)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号
  邮编: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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