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试编范围。按试编工作要求,将市级405个纳入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116家政府管理的公益性国有企业财务数据纳入政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对财务报告的编报内容作了明确。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试编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工作职责。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联络员制度,细化财政内部职责分工,确保逐项分解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
三是注重数据管理。科学设置各类数据处理的时间节点,前期广泛收集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储备物资、土地储备等数据、资料,按试编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汇审,对相关报表进行抵消、调整、合并,确保财务报告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试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预算执行局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落实。积极开展与国土、交通、民政、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业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保证试编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