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平台,能有效遏制财政涉企项目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虚假申报、多部门申报、重复享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增强了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的透明度,提高了涉企项目资金投入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效益性。
我局从三个方面积极做好《涉企系统》建设工作:一是成立组织。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监督检查局协调督促《涉企系统》建设工作。二是明确填报范围。主要录入2012年、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并拨付的涉企专项资金;三是明确填报时间。2013年数据应于2月28日前填报完成,2012年数据应于3月28日前填报完成,同时做好2014年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申报准备及企业系统上线应用的对接工作。
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正在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对“涉企系统”用户信息及2012年、2013年涉企项目信息进行录入,确保信息录入真实、准确,全面,不留死角。
来源:财政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