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出

  一、办理对象
  持本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出调转申请
  二、受理部门
  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三、办理流程
  (一)   省内调出(除深圳外)
  1.香洲区、斗门区和金湾区的持证人员:持证人员确认是否已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珠海→从业办理→从业资格省内调转→填写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到省内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
  注意:省内调转(除深圳外),上述各区持证人员一律无需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现场调出手续
  2.市直持证人员:持证人员确认是否已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珠海→从业办理→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填写并打印《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持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手续
  所需提供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
  (3)持证人员在办理“信息采集”时,如发生身份证、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变更时,请同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4)与申报系统同底电子证件照
  注意:如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还需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省外调出(含深圳)
  1.2014年2月7日后发证: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珠海→从业办理→从业资格调出→填写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持有关资料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2.2014年2月7日前发证:
  (1)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珠海→从业办理→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填写并打印《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持有关资料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现场确认”→ 从业资格调出→填写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注意:由于目前系统正在试运行中,“现场确认”后的操作流程由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完成。
  3.所需提供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2份(2014年2月7日后发证的持证人员提供)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2014年2月7日前发证的持证人员提供)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与申报系统同底电子证件照
  (5)持证人员在办理“信息采集”时,如发生身份证、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变更时,请同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注意:如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还需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4.办理时限:现场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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