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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范围
(二)税目、税率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第三节营业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的内容。
【基础考点】:营业税的基本规定
(一)征收范围:
营业税暂行条例*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如何理解境内:
1.提供或者接受税法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1)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劳务,无论劳务是否发生在境内都属于在境内提供劳务。
(2)劳务不论来自于境内还是境外,劳务接受方在境内,就为境内提供劳务。
2010年1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国际运输劳务是指:
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③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二)税目、税率
税目税率
1.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3%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
3.娱乐业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