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主要内容 |
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 |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原因 | 具体有以下三个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 | 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 | (1)免税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抵免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并汇总征税,但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本国居民就其外国来源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以此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
抵免方法 | 特点及适用情况 |
直接抵免法 | 特点: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 适用情况: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总、分机构之间的税收抵免 |
间接抵免法 | 特点:政府对本国居民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 适用情况: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的经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