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最全资料
  漫漫考试路,各位考生,您准备好了吗?如何快乐高效的学习?高顿网校为广大学员提供财经考试培训课程,请各位考生紧跟网校名师的步伐尽快进入备考复习,让高顿与您共同努力,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梦想成真!我要报名>>
  章程的订立
  全体股东共同定,签名盖章后生效。
  有限责任共同定,股份发起人制定,
  募集须创立大会通过。
  有限章程应载明,名称住所和范围,
  资本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额时间,
  机构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的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的其他事。
  股份章程有不同,董事会和监事会,
  组成职权和议事,利润分配的办法,
  解散事由和清算,通知公告的办法。
  章程约束内部人,公司股东董监高。
  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上(市)董秘。
  章程修改三分二,有限表决权股东。
  股份出席、表决、三二上。
  表决权非人数,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出资。
  公司发起人和股东:
  有限责任设立时,股份有限发起时,
  募集设立通过后。(创设大会)
  禁止限制的除外,(代表国家投资)政府部门和机构,
  企事单位和社团,当然还有自然人。
  记载并签名盖章,工商文件中列名,
  取得出资证明书,载入股东名册内,
  投入承诺的资产,实际履行了义务(出资)。
  享有收益决策权,管理人员选择权。
  股东资格的取得,原始取得有两种,
  设立取得和增资。实际出资并成立。
  有限增资要满足,三二表决要通过,
  实际缴纳了出资。
  股份增资要满足,股东大会出决议,
  有权机关已批准,认购缴纳了出资。
  继受取得有:转让,继承,赠与和公司合并。
  隐名股东和显名:
  (自然人、公司和其他组织可以成为隐名的)
  隐名出资显名入,章程记载为显名。
  (隐名股东的出资由显名以本身名义行使因此出资而取得的权益)
  隐名显名合同定,不具对抗的效力。
  显名股东转股份,三者主张是善意,
  隐名请求显赔偿,人民法院应支持。
  股东未尽出资的义务,显名不能以此来对抗。
  控股股东占五成,不足但有大影响。(对股东会的影响)
  对自学注册税务师的考生来说,听课辅导是必不可少的,在网课老师的指导下,学员自己去精读钻研,才能加深对会计知识的理解,牢固掌握应考知识。体验免费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