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马上开始啦!高顿网校小编特意为各位考生汇总了备考技巧及考试注意事项,希望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第四章 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伙企业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特定债务
  (1)对外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内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普通债务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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