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质量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05号),现就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税法(一)
84
140
税法(二)
84
140
税收相关法律
84
140
财务与会计
84
140
税务代理实务
60
100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名人名言:忍别人所不能忍的痛,吃别人所别人所不能吃的苦,是为了收获得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