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第十节消费税申报与缴纳的内容。
 
  【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列如下: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 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注册税务师课程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