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成品油税费改革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9节消费税概述的内容。
 
  【知识点】:成品油税费改革
  1.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2.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相关链接】消费税与其他税种的关系
  1.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差异方面

增值税

消费税

征税范围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对货物中的应税消费品征收: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5)批发的卷烟

纳税环节

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环节征收

消费税原则上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的办法,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出厂环节、委托加工收回环节和进口环节一次课征,但个别应税消费品适用特殊规定,比如,我国对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改为在零售环节课征,对卷烟批发环节也课征一道消费税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价定率计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与价格的关系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税收收入的归属

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央;其他环节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地方共享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2.消费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关系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会构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
  3.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消费税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税金(即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注册税务师课程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