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税务机关通过关联申报审核、同期资料管理、前期监控和后续跟踪管理等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手段发现纳税人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的,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提示其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并要求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20日之内提供同期资料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应当审核分析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合理性,可以自行调整补税。纳税人要求税务机关确认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程序,确定合理调整方法,实施税务调整。
 
  二、纳税人在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阶段自行调整补税的,税务机关仍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特别纳税调查及调整。
 
  三、纳税人在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阶段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同期资料等有关资料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自行补税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收利息,不再另加收5个百分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9日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示:注税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实际上是重新调整,由政府准入的职业转向行业自我规范,考试将从职业准入类转变为资格评价类。2015年有关改革之后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内容并未公布,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高顿网校高顿注册税务师考试微信:gaoduncta2014年中国人事考试网注税成绩查询入口已于8月15日开通!具体查询方式: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查询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更多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的通知,可登录高顿网校2014年成绩查询汇总专题进行查看。

 注册税务师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注册税务师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考试备考:注册税务师免费题库  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