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法的扣税凭证应当如何把握?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本月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8日。本月按季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2日。请按时申报。
问:合法的扣税凭证应当如何把握?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必须合法、有效,①发票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凭证,除发票以外,企业真实发生的各项费用,不需要取得发票的如折旧、工资等费用可以凭②自制凭证扣除。
  如果不需要或客观上企业无法取得发票的,需要企业提供能够证明和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真实发生的③有效证明。
  【提示】
  要判定收款方取得收入是否应纳流转税,来决定支出是否应取得发票;
  (1)收款方取得收入应缴流转税,一定要取得发票,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收款方取得收入不纳流转税,应凭收据和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讨论:关于员工食堂的“白条”的问题。
  如果采购的是初级农产品(蔬菜、鲜活肉蛋除外),并且被采购人是生产初级农产品的个人,由于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该“白条”可以视为合法凭证处理,具体的凭证管理可以参照一般纳税人收购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如提供乡级政府提供的自产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采购的不是初级农产品,或者虽然是初级农产品(蔬菜、鲜活肉蛋除外),但被采购人不是个人农业生产者,由于不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该白条不属于合法凭证,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提示】三方交易观。
 
  讨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咨询12366:我公司开发住宅项目所在土地上有一条军用通信线缆需要迁移,需支付军方30万元迁移补偿费,对方拟开具《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我公司是否可税前扣除?
  12366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征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466号)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是指军队单位在业务往来结算,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提供服务等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中,开具的收款凭证。武警、军队对外出租房屋、提供有偿服务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故此票据不能税前扣除。”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示:注税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实际上是重新调整,由政府准入的职业转向行业自我规范,考试将从职业准入类转变为资格评价类。2015年有关改革之后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内容并未公布,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高顿网校高顿注册税务师考试微信:gaoduncta2014年中国人事考试网注税成绩查询入口已于8月15日开通!具体查询方式: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查询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更多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的通知,可登录高顿网校2014年成绩查询汇总专题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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