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认定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3《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以下纳税人不能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一)不同时具备以下规定条件的单位: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2.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除外);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租期必须1年以上;
  4.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5.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6.账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局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局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二)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发包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拥有运输工具的个人,包括个体运输户。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注册税务师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考试备考:注册税务师免费题库  网络课程